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

癌症標靶治療的開銷費用

本港三大殺手病, 心臟病, 中風及癌症, 其中醫療花費最多的必然是癌症

儘管去政府醫院是最平的花費, 但政府只提供化療及放射線治療, 仲要你夠長命能夠等到先有, 平均要第一至二年才能開始治療, 如要服用標靶藥或其他非藥物名冊上的藥更要自費.

現時平均每個癌症病患者每年要花費約20~40萬港元在自費藥物上, 加上癌症患者大多不能工作, 部份家人更要辭去工作專心照顧, 往往讓家庭經濟陷入困境.

花錢買一線生機,甚至有癌症病人要散盡家財來換命, 讓家人背負龐大的醫療債務. 故此香港越來越多人會為自己購買危疾保險

Herceptin (賀癌平) 轉移性乳癌70~80萬元台幣/年
MahThera (莫須癌) 復發或對化療有抗藥性的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一劑48,400元台幣;6個療程29萬元台幣
Avastin (癌思停)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17萬元台幣/月;100萬元台幣/年
Erbitux (爾必得舒)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局部晚期頭頸癌15~20萬元台幣/月;240萬元台幣/年
Iressa (艾瑞莎) 肺腺癌2,100/顆;90萬元台幣/年
Tarceva (得舒緩) 非小細胞肺癌3,000/顆;130萬元台幣/年
Nexavar 晚期腎癌18~20萬元台幣/月
Sutent 晚期腎細胞癌;惡性腸胃道基質瘤120萬元台幣/年
Mylotarg (滅髓瘤) 急性骨髓性白血病7萬元台幣/劑;6個療程42萬元台幣

癌症標把治療藥物自費用資料來源:台灣國家衛生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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