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

理想消費模式,

1) 收入百份之8-10買保險 (包括醫療, 意外, 人壽同危疾)
2) 收入百份之20-30做儲蓄同投資
3) 收入百份之40-50家庭總開支
4) 收入百份之10作為一個豪花儲蓄(一定要用來豪花, 唔貴唔買, 唔貴唔食)

原因 -
1) 每個人都要有最基本保障先可以令自己同家人安心過生活, 唔會因為意外事件而失去預算
2) 如果每個月都係月光族, 咁你最終只會失去了自由, 因為手停口停
3) 如果家庭開支超過百份之五十, 那你便要看看是你的人工太低定係消費過高, 人工太低便要去找新工作, 消費過高便要重新善消費習慣
4) 如果一個人月月年年都係只會儲蓄而不用, 那金錢對你沒意義, 你只是在玩一個數字遊戲的守財奴, 每天也要比人食好少少, 穿好少少, 那每天也只不過是比別人"好少少", 何不改為每天平凡地過, 某年某月某日過得比平日好十倍五十倍一百倍, 食一餐五至六位數字的晚餐, 買一個絕版的愛馬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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