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


強積金「半自由行」 將於十一月正式推行

強積金「半自由行」將於十一月推行,打工仔可將僱員部份累積的強積金,轉移至心儀的受託人公司管理,每個帳戶每年只限轉移一次,及僱員部份累積供款可轉移

        積金局表示,目前強積金分為僱員和僱主強制性供款兩部份,在新計劃下,打工仔可將僱員累積的供款,一次過轉移到心儀的受託人管理,每個帳戶每年限轉移一次,打工仔只須填寫表格即可。不過,由於供款戶口仍由僱主選擇,因此打工仔如欲整合帳戶,每年就須將戶口累積的供款,重新轉到心儀帳戶,此舉難免對打工仔造成麻煩。積金局解釋,此計劃是讓僱員有選擇權,但同時要避免對僱主的行政安排造成衝擊,局方指:「僱員揀選的受託人,人人唔同,僱主咪要逐個帳戶入錢?」 

        局方又指,轉移帳戶一般需時六至八星期,法例規定,新受託人不可收取手續費,但事實上,「半自由行」下,或會增加受託公司的行政開支,至於有關公司會否將費用,轉嫁到打工仔強積金的行政費上?積金局指仍要觀望,期望增加市場競爭後,誘使受託人降低行政費。

        積金局又指,根據澳洲經驗,約有一成人轉移帳戶,局方已準備熱線電話,共二百條線,供市民查詢。局方亦呼籲市民毋須心急轉戶,需要視乎個人年齡、可承受的投資風險、受託人提供的服務和計劃是否符合個人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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